政府公报

《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直播-竞猜网投公报》是由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直播-竞猜网投主管、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直播-竞猜网投办公厅主办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 准确刊载公开发布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政府公报》刊登的各类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直播-竞猜网投公报》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纸质公报向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直播-竞猜网投乡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社区、村(居)委会以及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务公开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发放,公众、社会单位可到省、市、县(市、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查阅。也可登录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直播-竞猜网投官网, 或关注“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随时获取政府公报。
财  政  部
          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综〔2008〕44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
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时收取费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向其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时,可以收取下列费用:
  (一)检索费。在本行政机关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搜索、查询、编辑、存储政府公开信息,可以收取检索费。
  (二)复制费。本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可以收取复制费。
  (三)邮寄费。本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采取邮政手段传递政府公开信息的,可以收取邮寄费。

  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
  三、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
  四、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的行政机关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的有关规定,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行政机关(除在京中央预算部门外)应于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的3日内,将收入就地全额缴入同级国库,在京中央预算部门收取的上述三项费用金额缴入中央总金库。缴库时使用一般缴款书,注明预算级次,并相应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04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50目“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科目。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按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资金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系统),要充分利用现有行政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或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和场所方便群众缴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处理。
  七、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等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活动的收费管理,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九、上述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直播-竞猜网投 主办单位: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直播-竞猜网投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